成语典故:揭竿而起
此成语典故典出于《过秦论》:“……斩木为兵,揭竿为旗。”原形容陈胜、吴广发动农民起义时的情形,后即指武装起义。
秦朝阳城(今郑州登封)人陈胜,在秦二世元年七月,被征入伍防守边疆。他和当地的九百多贫苦农民一道奉命开往渔阳(今北京密云附近),他同吴广因身高体壮,被指派作领队的“屯长”。地方官还派两个军官,押着同行,并限期到达目的地。
那时恰逢连日大雨,道路难行,走了好久到了大泽乡(今安徽宿县西南)。陈胜和吴广暗中商量:“看来我们不可能如期赶到渔阳了,与其因误期而被处死,还不如干脆起义吧,大不了也是一个死。”主意已定,他们杀了军官,宣布起义反秦,并首先占领大泽乡,“斩木为兵,揭竿为旗”,编练部队,整肃军容,收集兵力,继续扩展。等到行军到陈县(今淮阳)时,有战车六七百辆,骑兵千余人,步兵几万人。他们一举攻下了陈县,拥立陈胜为王,建立国号“张楚”。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农民起义,就这样爆发了。
“斩木为兵,揭竿为旗”这句话,后来一般都说作“揭竿而起”。